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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6-02-15 文章: 97 來自: http://www.0936038000.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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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Tue Aug 19, 2008 12:03 am 文章主題: 「真正」認清「雪山隧道」有未雨綢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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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http://www.tynews.com.tw/ty07/0308.htm 讀者投書一文
讀者投書建言
呼籲新政府交通部「真正」認清「雪山隧道」有未雨綢繆…
親愛的馬先生、記者朋友、委員、證嚴上人:
您好,很抱歉在這個時間,請您撥冗看一下這個文章,因為這件事關係著許多家庭的性命和權利,雪山隧道是宜蘭與臺北的交通中樞命脈,也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最長的隧道,所以在安全上的把關應該做最高層級的保護,惟邇來為了討好民眾,做出了開通以來最大的讓步,提高行車速限與開放大客車通行,這已經是在雪山隧道安全上的隱憂了,畢竟當初民國七十年代,並無如此的規劃遠見,這僅是為平息民怨的作法,然而並非多數人的意見,就是正確的作法,這幾天我聽見雪山隧道在哭泣,這次颱風讓雪山隧道內更多地方流下水來,此非一件好現象。
過幾天後,頭城收費站即將開通電子收費,這個舉動也將使雪山隧道邁向死亡隧道之路,因為不論公路監理單位、員警單位或者是環保單位、高公局內部的強力反對,交通部依然強力主導開通電子收費系統,因為有更有力的上級人士在施壓,為什麼「雪山隧道」不能使用電子收費,只因為兩個字「安全」,雪山隧道開通至今為什麼都沒有發生大事,這是仰賴感謝上述第一線人員不眠不休的努力,加上高公局一直粉飾太平所造成的假像,又每當發生事件時,記者都不得其門而入,只能以官方說法刊登,以下是雪隧為什麼不能使用電子收費的原因:
1、電子收費無法辨識危險車輛:您知道現在每天有多少車輛載運危險物品(例如瓦斯、柴油…等)進入雪山隧道嗎?我想您可能不知道,這您可請監理單位和員警提供資料,如果這些車輛通通不管制,而經由電子收費進入雪山隧道,您知道會發生什麼後果嗎?又通常假日有數十台,甚至上百輛進香遊覽車通過塞車停留在雪山隧道內,您想如果發生氣爆或燃燒,雪隧目前假日塞車溫度約40至50度左右(可以請高公局提供資料),若有燃點低的危險物品,一旦延燒起來,將是一發不可收拾。
2、故障車多:目前每逢假日,雪山隧道一塞車溫度升高,故障車就增多,有時一發生故障就是好幾輛、甚至幾十輛(高公局有此類數據統計),如果是人工收費
,他們可以向收費站請求協助,通往預留車道下平面道路,但是通過電子收費,機器無法辨識該車是否有危險性或故障,一旦長驅直入進入雪山隧道,若是在平時還好,一旦在塞車時或有危險物品車輛延燒時故障,一來阻礙救援車輛進入,二來延燒將導致隧道內氧氣不足,車輛可能如電影片連環爆炸,人群將無逃生機會。
3、酒駕車輛增多:您知道礁溪是一個泡溫泉喝紅麴酒勝地嗎!目前雪山隧道前及收費站前、上國道前取締酒後駕車件數之高(可以請員警單位礁溪分局和第九員警隊提供數據),若是這些車輛通通經由電子收費進入雪山隧道,無疑是造成雪山隧道的死亡率,更遑論是大客車酒後駕車,隧道內可能無人可以倖免於此災難
,您可請教高公局若是雪山隧道發生大客車翻車(酒駕翻車)或火燒車事故(因為雪山隧道是半圓形的,很容易翻車),有無辦法請拖吊車立即救援排除(雪山隧道內高度低,拖吊車無法往上拖吊,大客車車重,無法扶正),上次雪山隧道支線小車翻車,請問花費多少時間才救援出雪山隧道。
4、雪山隧道阻塞的更嚴重:目前因人工收費,所以絕大部分車輛都阻塞在隧道外,一旦電子收費,所有車輛將通過電子收費,進入雪山隧道在隧道內塞車,故高公局特別在收費站前、後豎立告示牌(在國道主線29.5公里內側車道及頭城入口匝道右側各樹立一支標示牌),表示減少開放收費車道,是為了避免雪山隧道塞車,但是基於交通部的無形壓力,開放電子收費,難道是為了使雪山隧道更塞車嗎?將車都塞進隧道內,當然含酒駕、故障、載運危險物品車輛。
5、飆車無法防制:目前假日雪山隧道內的飆車防制,均是設立在收費站攔阻,將來一旦電子收費後,飆車手將更暢行無阻,因為在高速行駛下無法使用口袋包圍策略,也無法一次將所有車輛攔停下來,更別說拍照取締,那些高手會將車牌圖反光漆,甚至裝設反光設備、反取締,尤其收費站的車道攝影機,目前大多不是故障就是不清。
6、由監理站、員警及環保局所組成的稽查單位失去作用:目前這些前線人員均是在收費站攔停,一旦電子收費後,這些人員沒有一個適當安全的場所可以攔車檢查,因為所有空間都已經變成車道了,您可以試試看在高速行駛下沒有任何空間下攔車,會不會發生事故,一定發生事故,是誰的責任?是攔檢的單位,因為電子收費車道不能攔車,如果改在隧道前路肩攔車,違規人(含酒醉駕車者、載運危險物品車輛、超載車輛)會停下來嗎?縱使攔檢下來,也已經在隧道內了。
此時危險風險也升高了,更遑論大客車酒醉駕車,雪山隧道空間不足無法攔車,那就是讓它一直往前撞囉!假設有好幾台違規車(如大客車酒駕)呢,只能當作視而不見了,否則如何一次動態攔檢多部違規車,烏賊車或酒駕車輛未受稽查容易進入雪山隧道的風聲,也就不逕而走,聯合稽查的嚇阻作用也失去作用了,更多違規車輛也可以進入雪山隧道了。
現在市區工作容易,許多宜蘭人須載運危險物品乙炔、甲苯,去臺北工作,因為貪圖一時的方便,可能導致無辜的大眾受害,而越來越多的西部人,用小貨車載運瓦斯到宜蘭賣小吃,這些潛藏的高度危機,高公局並非不知悉,內部雜音不斷,最近因應電子收費開通的許多協調會議,也只是一些假像,代表著正當程式,因為最終的結果就是交通部說的一定要開放電子收費,請問我們的安全在哪裡?如果恐怖份子載運炸彈亦或一個抑鬱自殺的人載運兩桶汽油由電子收費衝進雪山隧道,故意撞滿載乘客的遊覽車,請問馬先生您能夠保證我們的安全嗎?在這之前似乎也沒有這些演習,尤其是在郭部長演習時,雪山隧道電源及無線電遭
破壞,無法順利救援,反問今天若非演習,若是雪隧重大爆炸事故時,救援失敗該有多少人死亡?當初臺北縣的副縣長李鴻源,在電視上的言論亦是如此,安全與電子收費的重要性孰重孰輕?良心及百姓自有公斷!請您救救雪山隧道吧!也請交通部對我上述的質疑,以良心專業做出正確回應。
本人淺見並非批評電子收費,只是雪山隧道含納、烏塗、彭山三座隧道,確實有其特殊安全性考量,想想佛雷瑞斯隧道與阿爾卑斯山隧道白朗峰隧道一九九九年發生的大火災,當時造成三十九人喪生的隧道交通事故吧!法國交通部長貝爾本在莫丹誓言,在隧道大火及法國國內另外十多起致命意外之後,將推動更嚴格的道路安全措施,凸顯雪山隧道長隧道的危險性,而我們卻將雪山隧道一步步推向死亡邊緣。
一位忠實讀者敬上 97年0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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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6-02-15 文章: 97 來自: http://www.0936038000.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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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Tue Aug 19, 2008 12:06 am 文章主題: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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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網友:
來函我們已經收到了,您所反映的問題及建議,我們已
轉請 [ 交通部 ]參酌辦理後直接回覆給您。
謝謝您的來信,並祝 平安如意
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小組 敬啟
Dear Friend:
Thank you for your thoughtful e-mail, which we have read with much interest.
Your questions and suggestions to the Premier have been sent to the
responsible department for prompt reply.
Best regards,
Premier's E_mail Correspondence Group
Executive Y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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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6-02-15 文章: 97 來自: http://www.0936038000.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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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6-02-15 文章: 97 來自: http://www.0936038000.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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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Tue Aug 19, 2008 12:12 am 文章主題: 國道高速公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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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部97年8月12日轉送台端致院長電子郵件反映事項敬悉並說明如后。
(一)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行經隧道路段及裝載物品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規則16條及21條均有明訂,無論採人工收費或電子收費,用路人均應遵守該等規定,故雪隧之安全無關於頭城收費站是否採行電子收費。
(二)雪山隧道規劃時即針對所有車種通行做規劃,設計速率80km/hr,通車初期因考量國人尚無駕駛如此長隧道之經驗,故分階段通車,且將速限訂為70km/hr
,後在駕駛人已熟悉其行車環境後,即陸續開放大客車通行,並將速限調高為80km/hr。
(三)隧道為一封閉空間,考量安全問題,亦參考國外長隧道管理經驗,較一般路段加大行車安全距離,如因隧道內道路壅塞、事故或其他特殊狀況導致車速低於每小時20公里或停止時,仍應保持20公尺以上安全距離,以便車輛在隧道內能有較多反應時間。
(四)為管制違規車輛進入,雪山隧道二端均設有管制點,除監警聯合稽查抽檢車輛外,並有本局人員24小時駐點,遇有違規車輛進入亦立即通知員警取締
(五)目前雪山隧道二端設有拖救車24小時待命,遇有故障車輛可立即進入排除,隧道內並設有自衛消防編組人員,行控中心24小時監控路況,可隨時通知相關人員採取應變措施。
二、台端關心路政,特致謝忱。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李 泰 明 敬啟
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motceyes@motc.gov.tw>
並可點選下方連結針對該陳情案填寫滿意度調查表:
http://pub.motc.gov.tw/public/intereyes/eyes00ee.nsf/0/C37E6CF38258F662482574A900134D67?editdocu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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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6-02-15 文章: 97 來自: http://www.0936038000.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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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Fri Aug 22, 2008 9:24 pm 文章主題: 交通部民意信箱回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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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日報電子報:「真正」認清「雪山隧道」有未雨綢繆…
一、交通部97年8月20日轉送台端致院長電子郵件反映事項敬悉並說明如后。
(一)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行經隧道路段及裝載物品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規則16條及21條均有明訂,無論採人工收費或電子收費,用路人均應遵守該等規定,故雪隧之安全無關於頭城收費站是否採行電子收費。
(二)雪山隧道規劃時即針對所有車種通行做規劃,設計速率80km/hr,通車初期因考量國人尚無駕駛如此長隧道之經驗,故分階段通車,且將速限訂為70km/hr,後在駕駛人已熟悉其行車環境後,即陸續開放大客車通行,並將速限調高為80km/hr。
(三)隧道為一封閉空間,考量安全問題,亦參考國外長隧道管理經驗,較一般路段加大行車安全距離,如因隧道內道路壅塞、事故或其他特殊狀況導致車速低於每小時20公里或停止時,仍應保持20公尺以上安全距離,以便車輛在隧道內能有較多反應時間。
(四)為管制違規車輛進入,雪山隧道二端均設有管制點,除監警聯合稽查抽檢車輛外,並有本局人員24小時駐點,遇有違規車輛進入亦立即通知員警取締。
(五)目前雪山隧道二端設有拖救車24小時待命,遇有故障車輛可立即進入排除,隧道內並設有自衛消防編組人員,行控中心24小時監控路況,可隨時通知相關人員採取應變措施。
二、台端關心路政,特致謝忱。
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 李 泰 明 敬啟
如有任何疑問請回信至以下信箱:交通部民意信箱<motceyes@motc.gov.tw>
並可點選下方連結針對該陳情案填寫滿意度調查表:
http://pub.motc.gov.tw/public/intereyes/eyes00ee.nsf/0/724C07E092CE4FF3482574AD0029DC4E?editdocu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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